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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殿龙:应通过刑事立法打击“医闹”(两会行走)

文章导读: 在广西代表团驻地北京广西大厦的午餐餐桌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李敏听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呼吁刑事立法打击“医闹”时,第一反应是叫好。

“好!这个建议好!”3月4日中午,在广西代表团驻地北京广西大厦的午餐餐桌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李敏听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呼吁刑事立法打击“医闹”时,第一反应是叫好。

“医闹对医疗环境破坏太大了。”餐桌上,参与探讨的另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福维对此颇有感触。他说,他所在的钦州市去年就发生大小医疗纠纷100多宗,其中,“医闹”事件就有10余宗。

近年来,全国医疗纠纷大幅增加,“医闹”日趋激烈。据卫生部门统计,2010年全国“医闹”事件上升至17243起,较前五年增长68.3%。罗殿龙分析说,“医闹”现象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社会因素介入、医患纠纷解决渠道不畅通是主要原因。

“医院也是特殊场所,能不能把它当作银行和航空场所一样给予严密保护?”李敏提出建议。

“必须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罗殿龙表示,他将提出建议,呼吁加强刑事立法,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为有效遏制破坏医疗秩序行为,为打击“医闹”提供法理依据,罗殿龙建议,在刑法增加有关条款。

李敏建议,应通过开展打击“医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医疗体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报记者 张意轩 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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