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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分配公平问题亟待解决 多名委员吁细则早出台

文章导读: 收入分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呼声日渐强烈。在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

收入分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呼声日渐强烈。在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

此前有分析指出,与打击贪腐和国企改革相比,收入分配改革是一项更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中国经济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收入分配始终没能形成一个相对合理的体系,中共十八界三中全会之后如何在这一领域突破,无疑是这一轮改革的看点和难点所在。

委员建言:

利用法律手段 打破收入分配不公

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提出“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时,全场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吴江委员说,“不合理的分配旧秩序、潜规则已经成为利益固化的藩篱,少数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地维护着收入分配旧秩序、潜规则。打破这些旧秩序、潜规则,必须敢用壮士断腕的精神深化改革。”

他认为,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关键是建立分配新秩序。收入分配不公已是改革中“难啃的骨头”, 必须敢用壮士断腕的精神深化改革,建立以缩小不合理差距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新秩序。

吴江表示,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差距超越了过去60多年绝大多数时期,2013年基尼系数为0.473,高于国际警戒线。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不公。具体表现在: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过大,城乡收入差距一直高位徘徊,行业收入差距畸高,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他指出,收入分配不公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百姓生活甚至国家安全的危害性极大。为此,吴江建议尽快出台工资法、财产公开法等相关法律,并加大执法力度,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违法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同日在大会上发言时建议,应早日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工资逐年增长,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据全国总工会第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对当前工资收入水平表示“一般”或“不满意”。

张世平说,“要共帮困难职工,努力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政府承诺的事项要尽快落实,让职工群众真正看得见、摸得着,防止光打雷、不下雨。”

学者观点:

初次分配为重点 二次分配促进社保城乡一体化

事实上,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已启动多年,但进展显然低于公众预期。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曾表示,收入分配问题比较难解决,原因是它涉及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本来既得利益集团话语权就很大,这一群体以前能获得那么多的资源,话语权很大,谈判地位很高,能获得这种资源也说明他话语权很高。解决收入分配政策也就会受到这些人的干扰。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日前在北京表示,利益集团问题首先应该以中国未来的发展予以考虑,应该服从大局,不要因为一些利益集团的反对或者阻挠而使改革出现障碍,这就需要有决心。

厉以宁以收入分配改革为例,“这就是个大难题,因为中国现在收入分配主要是第一次分配就不公平,你再怎么第二次分配都不管用。同样,教育资源分配也是不公平的。农村的学校都是校舍差、师资差,这样出来的学生,将来怎么和城市学生竞争?所以这些改革都是问题,没有一个不是难的。需要我们认真考虑中国的国情。”

厉以宁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以初次分配为重点,打破行业垄断,保护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清晰的产权主体,发挥工会力量促进劳资地位平等,鼓励低收入人群自主创业。同时,二次分配应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一体化作为重点。

除了打破固有利益的藩篱,完善分配机制,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也是加快推进收入改革分配的关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殷醒民表示,按照“提低、扩中、控高”的思路,要让居民能更多获得财产性收入,低收入弱势人群有更多的转移支付保障,缩小社会保障上的待遇差异,使得收入更均衡地分配。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还提出,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与收入增长应形成良性循环:以消费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才能保证新增GDP能投入到居民消费部门而非生产性部门;而经济增长要从投资拉动转换到消费拉动,前提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因此,需要对价值创造进行新的分配,更好更快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官方声音:

原则做到起点公平 协调推进相关实施细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国务院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从改革顶层设计和重大政策取向看,收入分配改革正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安排和改革举措也在不断加码。

3月6日,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的根本原则就是要“起点公平”,包括正在推进的异地高考等都是收入分配改革关注的范畴。

楼继伟强调,三中全会有一个原则性的提法,要求起点公平。有时候大家理解收入分配就是国家多征点税,然后给各方面去补贴,其实那个做法并不是关注起点的公平。“你看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比如教育方面正在推进异地高考,推进资源可携带。也就是说,比如一个农民工子女要上学的时候,教育资源可携带,这些都属于起点公平的问题”。

楼继伟说,总理提出向贫困宣战,最终的措施都是改革收入分配,什么事情都涉及到收入分配。首先是要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使在收入分配当中通过就业获取收入报酬和经济增长能够逐渐同步。另一方面,政府给贫困人口筑牢底线,就是贫困人口由于各种原因致贫之后,政府能够补足这个短板,使他不能因病、因教育、因生活环境致贫之后而失去生活的来源,这也是我们收入分配政策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大病统筹、建立低保与CPI联动等都是其中一部分。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去年底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也曾表示,今年我国将协调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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