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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请将相关投诉内容发邮件至jjw@ceweekly.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我要投诉”字样。
3. 如反映问题,请您尽量写清具体时间、地点、当事人,以便您的问题及时得到核实处理。
4. 投诉内容标题请控制在22字以内;正文内容请尽量叙述清晰、简明扼要,1000字内为宜。
5. 与投诉内容相关的图片,请一并附上,大小控制在1M(1024K)以内。
6. 请在投诉邮件中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便问题处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本栏目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您的信息只有经济网及投诉内容办理单位可见。
7. 经济网对您投诉的内容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中国经济周刊网络投诉平台管理条例》进行统一审核,无法通过审核的留言,或留言在不确定是否属实、需要调查落实的情况下,为保护您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济网将以其他形式将您反映的问题向有关单位进行交送。
8. 请勿重复投诉。
总则
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中国经济周刊网络投诉平台秩序,保障投诉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用户愿意接受本条例,方可进行投诉。
用户权利与责任
用户享有投诉平台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投诉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
用户在中国经济周刊网络投诉平台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经济网相关管理制度、遵守本栏目的管理条例,并自行承担因在版内留言引起的给经济网及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法律责任。
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
投诉规则:禁止的内容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经办结的;
已经在本栏目受理或正在办理的或已经复查复核依法终结备案的;
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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